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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7-06 来源: 作者: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农业部、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齐齐哈尔管理局农机局有关要求,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一)农场农机管理部门:

1、指导农场农机管理人员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2、负责做好补贴申请的受理,补贴对象确定和公示。

3、做好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年度支持推广补贴产品目录、补贴受益对象姓名、所购补贴机具及补贴额、当地补贴工作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农场信息化平台上公布。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农场网站和管理区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4.负责补贴资金申请汇总、初审、公示和上报等工作,做好购置补贴档案管理。

5.加强对经销商经营行为的检查,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负责组织开展机具核实,做到逐台核实。

6、充分利用作业区黑板报、宣传栏、挂图、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责任实施

农机部门要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议事日程,要密切配合,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责任奖惩

将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专项考核评估,对落实本责任书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农机化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给予倾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的,将视情况采取行政告诫、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调减下一年度分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的建议。

四、责任追究

(一)对在购机补贴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群众意见大,存在严重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二)对在购机补贴工作中违规操作的责任人,建议调离本岗位;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建议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三)对在购机补贴工作中存在行贿、受贿、索贿、套取国家资金的个人,建议相关组织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