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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农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附件一:青龙山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1-13 来源: 作者:

            青龙山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

青龙山农场农机科

二、责任人

承办人:科长、副科长、科员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四、责任范围

负责农机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项目申报;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购机补贴资金的审核、汇总、上报、建档等工作。

五、补贴对象和机具种类、标准

1.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具有农场户籍的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场、合作社及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

2.补贴机具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

3.补贴标准:执行总局当年制订的《黑龙江垦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的补贴标准。

六、补贴资金的审核、汇总、上报、建档内容

1.审核:上报的补贴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上报的资料完善,信息的准确。主要包括:是否开具了正式的发票;是否有购机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补贴资金的种类、补贴额度、最高销售限价是否符合要求;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是否齐全等重要内容。

2.建档:建立全场农机购置补贴档案库。将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库,并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

  七、工作要求

  1、要严格执行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步骤逐项开展补贴工作。

    2、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预防暗箱操作、虚报补贴、转手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启动实施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4、要正确引导农民选择适合的机具,不得强行要求农民购置指定品牌的机具或限制某种品牌的机具,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到指定的经销商去选购农机设备,要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5、每年要组织补贴政策的自检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农机补贴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通过走访或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用户重点抽查,要积极主动配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6、加强补贴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四个禁止”要求。即:、“五项制度”: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补贴资金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管理实行监督制;成效实行考核制。“三个严禁”: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八个不得”: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四个禁止收费”: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


 

青龙山农场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为保障广大农场员工、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企业充分了解国家、总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程序,确保职工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增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补贴资金使用及受益对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一、农机科门应当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二、农机科门应当建立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信息公开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信息公开的承办、信息维护、保密审查等日常工作。

三、农机科门应当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准确一致。

四、农机科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办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操作办法、操作流程,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

2、农机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

3、补贴产品购置受理时间及相关要求。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五、农机科门应当及时对购置补贴实施过程进行公开,重点是报名、审查、确认,公示最终享受补贴人员。

六、农机科门应当选择网络、电视、报纸、广播、公告栏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信息进行宣传。

七、农机科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


 

青龙山农场

农机购置补贴责任追究制

为了有效地防范农机补贴实施中违规操作、套取国家补贴等时间发生,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保障农场员工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的权利,结合农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购机补贴工作中,有违规操作人员,调离本岗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上报相关部分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布。

2、对在购机补贴工作中存在行贿、受贿、套取补贴的个人,按照组织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上报总局,取消其经销商资格,五年内不得进入垦区销售。

(1)、不按规定时间供货和售后服务,耽误农时,给农场职工造成较大损失的;

(2)、通过不正当手段促销,引导农场职工购机的;

(3)、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

4、生产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总局,取消列入推广目录资格。

(1)、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用户反映强烈的;

(2)、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不当的;

(3)、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


 

青龙山农场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为深入推进青龙山农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2011〕4号)文件精神,现制定青龙山农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履职有标准、教育有载体、预警有措施、监督有责任、问责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六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以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突出重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及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学习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和方法等,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能力。

(二)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要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全过程,对该项工作涉及到的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通过自己找、领导提、大家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全员参与,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做到查找风险不漏项、参与排查不漏人。要把握廉政风险分析的方法,要以农机购置补贴权力运行流程或业务流程为主线,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行使依据,必要的要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区分轻重,实施分类防控管理。

(三)着力实现权力制约

要规范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监管、经销监管等行为。要保证农民选择权、决定权,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要通过科学设定权力,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程序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重点防范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收受贿赂、违规收费、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直接插手补贴机具经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围绕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规范。要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要充分发挥查办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纪案件的作用,利用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逆向分析廉政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要不断丰富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制度载体,绘制本单位参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涉及的主要风险工作流程图,编印本单位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动制度上墙、手册到手。

(五)构建防控长效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抓紧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同步跟进教育、培训、督查、评估、考核、整改等各项配套措施。要把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所属农机事业单位推进农机购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坚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精心部署

要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明确承办部门和机构,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要加强对所属农机事业单位及下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信息的收集和上传下达,注意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二)狠抓落实

农机局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单位和责任主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把手”要亲自动员、部署。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认真组织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制度等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注重创新

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需要,注重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创新,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防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要大胆探索,准确研判工作形势,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紧密结合农机化工作实际、充分体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有效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四)务求实效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关键是要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发生机率,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注意提高防控机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能用、管用上下功夫。要注意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能够保障制度有效执行的科学工作机制。


青龙山农场

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

为规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工作的必要性。农机投诉是农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与用户的关系,促进生产和经销企业提高机械制造和售后服务水平,推动农机化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农机科门、纪委应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咨询、举报或投诉,及时办理上级批转的信访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正常的投诉举报。

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投诉处理工作应遵守《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和《黑龙江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农机科门、纪委投诉,并保留好购机手续、发票等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1、补贴人员违规违法操作、有失公平正义、履行职责不力的。

2、补贴机具经销商不具备经营资质,违法违规经营或所售补贴机具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出现问题的。

3、违规倒卖补贴机具、倒卖补贴名额,违法套取补贴资金的。

4、有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诉求和被投诉方的。

2、在国家规定和生产企业承诺的“三包”服务之外发生质量纠纷(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除外)。

3、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地方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4、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5、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投诉处理遵循分级管理原则,接受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部门应认真负责办理,办理结果应及时报告交办部门,交办部门应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要求联系反馈的举报,处理后应及时反馈结果,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七、投诉处理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批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转批后处理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投诉举报案件可适当延期,但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已经触犯国家法律的案件应及时转交同级司法机关办理。

八、农机科门应建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制度。

投诉处理机构和办理人员,应完整妥善保存投诉处理卷宗,做好投诉人信息保密工作。每季度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投诉处理情况,重大案件应专题汇报。

九、工作纪律。农机投诉机构和受理人员,应对投诉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诉材料要详细记载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和外借。

农机投诉机构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进行处分: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处理投诉的;利用投诉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擅自泄露投诉者个人信息的;对重大质量案件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青龙山农场农机补贴投诉记录

时间:


单位:


投诉人:


电话:


投诉内容:

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