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国三”产品补贴办理期限的通知
北大荒集农发【2023】78 号
各分公司、哈尔滨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
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 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 560kW 以下 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排 放标准要求 ( 以下简称 “国四”)。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农业发展部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和 2023 年 5 月 30 日 下发《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 的公告》和《关于延长 “国三”农机产品申请补贴办理时限 的通知》,规定对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含) 前 ( 以发票日期 为准) 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 “国三”农机产品,其申请 办理补贴日期延长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目前仍有部分购机者在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含)前( 以发票日期为准)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 三”农机产品,仍未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为最大限度保 护购机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决定 将 “国三”产品申请办理补贴截止日期延长至 2023年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分公司农业发展部要督促各 农 (牧) 场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微信、工作群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通知,确保补贴政策宣 传到管理区、作业站,并做好工作留痕。
二、加强补贴录入服务。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刚刚 启用新的补贴申请 APP,各农 (牧) 场要加大服务力度,积 极引导购机户下载使用,规范申请操作,严格资料审核及机 具核验,确保符合要求的 “国三”产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完毕。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 2023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