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公司职工、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企业充分了解国家、集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程序,确保职工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增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补贴资金使用及受益对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一、农业发展部农机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二、农业发展部农机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信息公开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信息公开的承办、信息维护、保密审查等日常工作。
三、农业发展部农机部门应当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准确一致。
四、农业发展部农机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办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操作办法、操作流程,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
2、农机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
3、补贴产品购置受理时间及相关要求。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五、农业发展部农机部门应当及时对购置补贴实施过程进行公开,重点是报名、审查、确认,公示最终享受补贴人员。
六、农业发展部农机部门应当选择网络、电视、报纸、广播、公告栏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信息进行宣传。
七、农业发展部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