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农业发展部、哈尔滨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结合北大荒集团实际,经相关单位测算、专家论证等程序,决定对《北大荒农垦集团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部分品目及档次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此次调整补贴额涉及犁、耙(限圆盘耙、驱动耙)、插秧机、侧深施肥装置、谷物联合收割机、青(黄)饲料收获机、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履带式拖拉机,涉及补贴额调整产品自公示之日起执行新的补贴标准(其中:牌证机械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取消分档的相关产品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其他调整补贴额机具以申请录入日期为准),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将说明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nknjjzzf@163.com,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1-55195108。
北大荒农垦集团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xls
农业社会化服务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